(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8年8月22日之前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6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