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后录取为本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任期内享受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822110(区慢性病防治站)、88661380(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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