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
来源:易贤网 阅读:1258 次 日期:2016-08-17 10:46:14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总则

(1)受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0C)。

(2)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工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材料

(一)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二)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三)涂料

(四)胶粘剂

(五)水性处理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2A332051-10的规定。

三、工程施工

(一)一般规定

(二)材料进场检验

(三)施工要求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工程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