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新蔡县常住户口(2016年9月1日以前落户)。夫妻一方具有新蔡户籍的,另一方报名时需提供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