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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