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李晓彤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4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2016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李晓彤 | 女 | 4440101634 | 76.00 | 73.5 | 74.75 | 1 | 合格 | 孕期结束后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