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简章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招递补体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复检定于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进行,参加复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8:00前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报到,核实身份以后前往医院体检。复检费用由医院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注意事项及要求参见《关于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含法检系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复检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侯伟 | 男 | 26100119 | 井研县乡镇4 | 党政办 | 6842310063019 | 68.835 | 13 |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