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7年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招生类别 | 备注 |
1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4100 | 土木水利类 | |
2 | 60021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4100 | 加工制造类 | |
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700 | 财经商贸类 | 须参加专业面试 |
4 | 600203 |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 3700 | 财经商贸类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按藏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单独下达。
三、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网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4日8:00—14日17:00前,登录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专业志愿设置:考生须选择“藏区9+3类”填报,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原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在3月14日17:00前,按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招生在线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审查考生于3月18日-2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4日到校熟悉考场。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150分),总分300分。
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3.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1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1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大纲。
2017年藏区“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系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土木水利类 | 1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
2 | 汽车工程系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
3 | 运输工程系 | 物流管理 | 财经商贸类 | |
4 | 运输工程系 |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 财经商贸类 |
(三)考试时间
2017年藏区“9+3”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17年3月25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五、招生录取
(一)考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二)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语文、数学、德育。
(三)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在线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录取
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20日前 | 公布藏区“9+3”单独招生章程。 |
1月20日前 | 公布技能测试考纲、专业面试要求。 |
3月4日8:00 —14日17:00前 | 登录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
3月17日前 |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3月18日 | 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再次登录招生在线查询审核结果。 |
3月18日-24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3月24日 | 1.考生熟悉考场(16:00—18:00)。 2.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9:00——16:00)。 |
3月25日 |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 |
3月28—29日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
3月31日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4月6日—12日 | 1.公布最低录取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
4月12日前 |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3日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30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藏区“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藏区“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藏区“9+3”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院藏区“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藏区“9+3”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藏区“9+3”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凡在藏区“9+3”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学院藏区“9+3”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2日前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二)已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藏区“9+3”学生,不再享受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不得变更专业。
(四)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传真:82690045)
监督电话:028-82680056
咨询QQ:335051930
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