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说明通知
来源: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1146 次 日期:2017-02-21 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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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6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6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报名条件

(1)2017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 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证明1份(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已毕业报考的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现役军人考生

解放军、武警、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军人今年继续加考军事医学单元,统一安排在济南考点进行考试。具体事项请登录:济南卫生人才网。

(九)短线医学加试考生

提交材料

(1)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见本文附件2)

(2)报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十)省外中专、户籍与学校不在同地的考生

省外中专、户籍与学校不在同地的考生,除提交报考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学籍档案原件;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出具在该地招生计划审批证明原件。

(十一)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提交材料

(1)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报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十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考生。(师承和确有专长不能报名)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乡医证原件1份

(6)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7)工作满一年证明(乡医证注册满一年)1份

(8)与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二、其他说明

1、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2、身份证与毕业证书姓名不一致的,凭派出所出具的机打证明(带扫描照片、照片上盖户籍专用章)报考。

3、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4、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5、上述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6、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7、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8、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9、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10. 具有中职医学专业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执业满5年的考生,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医师。

进一步解释一下,这条政策的意思是指的以前卫生保健和农村医学的考生如果考出了助理,年限满足后可以继续报执业,国家已经明确了。

2017年济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说明附件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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