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直、县市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的岗位和人数
委机关财务工作人员岗位1名。
三、选调的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口计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具有财务人员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三)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乡科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在基层(县市、乡镇)工作满3年(截止2012年5月31日);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近3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 式2份,报名表可从前述网站下载)。报名者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公务员登记表等)资料,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口计生委秘书科(地址:景洪市农林南路园林巷9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5楼)
(三)资格审查
州人口计生委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西双版纳州人口计生委秘书科领取)。
(四)组织考试
公开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州人口计生委组织实施。
1、笔试。发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州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出题,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考官小组由州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题目由州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出题,面试方法采取主考官提问,应试者回答式。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人口计生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26809(联系人:鲁怀)
监督电话:0691—2146719(州纪委第四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