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就业证明时间的疑问?
来源:易贤网 阅读:1592 次 日期:2012-07-01 2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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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报考指南》说:报考要求201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以上所有证明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3月13日(即证明的落款时间可以在2012年3月13日以后,但所证明的内容应该为3月13日以前的事实)。

本人报考岗位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我有一张2011年11月开具的未就业证明,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你要以什么作为未就业证明?若是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具,请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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