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人,具体有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1.1之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专科学历26周岁及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备相应专业的学位。
(四)具备相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层次 | 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备注 |
本科及以上6人 | 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 | 医务科 | 2 |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 | 科教科 | 1 |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信息科 | 1 | |||
卫生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 | 办公室 | 2 | 从事新闻宣传、档案管理 | ||
专科及以上1人 | 临床医学 | 脑电图室 | 1 |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11日。
报名地点: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安庆市华圣路22号)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
四、应聘者请持有效证件
(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到院人事科报名,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并组织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
未尽事宜,可来电与院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556-5201468 、1810966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