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职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深圳市龙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职员,1名。
二、选聘范围、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范围
深圳市范围内符合选聘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基本条件;
(2)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选聘职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学位
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最低学位为博士。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专业要求:植物学(071001),按照1997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年龄要求: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报考人员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两年以上园林绿化工作经验。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选聘职员公告》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邮箱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选聘职员报名信息简表》、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计划生育材料(报名时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适岗能力测试
由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采取适宜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才的标准条件进行测试,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华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实行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十)其他事项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选聘职员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2)《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选聘职员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