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网 阅读:1238 次 日期:2020-08-07 09: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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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

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5名政府合同制聘员,其中4名为办事员,从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1名为园林工程师,负责中心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条件、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11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2号楼综合股(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19号)。

3、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岗位001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岗位002采取面试形式。岗位001总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拟定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面试拟定在笔试后一周内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考试工作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岗位001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岗位00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岗位002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将在“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予以公示。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在考试总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共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需复检,应在首次体检1周后第2周内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本次招聘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合招聘,拟录用人选的实际工作岗位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统一调配。如因拟录用人选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岗位001者达到1:2(含)以上的比例,才能组织考试,如达不到1:2(含)比例的,重新讨论研究,采取放宽条件等措施,调整招聘方案,经组织办审批后重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三)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应聘岗位002者持非广东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在试用期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否则视同不符合岗位条件处理。

(五)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9-87752166。

附件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聘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报名表.doc

2020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聘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描述 薪酬待遇 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学历是否要求全日制 职称 其他要求
001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事员 行政文书类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10.3万元/年 不限 4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哲学(A01)、法学(A03)、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管理学(A12)、哲学(B01)、法学(B03)、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管理学(B12) 不限 限东莞市户籍
002 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园林工程师 专业技术类 负责中心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初级:10.9万元/年起(含职称补贴) 中级:13.3万元/年起(含职称补贴) 高级:15.1万元/年起(含职称补贴) 社会人员 1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不限 风景园林学(A083401)、风景园林硕士(专业硕士)(A083402)、建筑学(A0813)、建筑类(B0810)、林学类(B0905)、建筑设计类(C0815) 初级以上 1年以上工作经验,户籍不限
备注:1、薪酬待遇包含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 3、专业目录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职称需与工作岗位相符。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3/3222/post_3222012.html#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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