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网站 阅读:943 次 日期:2020-09-16 15: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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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根据《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第五师双河市开发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河经济开发区简介

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开发区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以东28公里,双河市中心城区南侧,距阿拉山口口岸51公里。开发区2016年被批准为兵团级园区,规划面积19.15平方公里。开发区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国家级开发区对口援建,着力打造保税物流、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消费电子等五大产业。

二、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选聘岗位

见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健康稳定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年龄、工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点至2020年8月31日,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工龄认定以首次缴纳社保年度开始计算,对应至月度。岗位要求的专业分类以中国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本科专业分类目录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评议、体检、递补、公示。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5日。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可申报1个岗位(报名表中岗位是否调剂为必填项),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同时打包提交以下材料至170219790@qq.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3)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和考察评议

选聘分为面试和考察评议两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分由各单项分数加权计算得出,面试占比60%、考察评议占比40%。总成绩=面试成绩得分×60%+考察评议得分×40%,由高到低排序,形成拟选聘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演讲和评委提问的方式,应聘人员按岗位抽签依次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动机、对选聘岗位职责的理解、工作思路、工作经历、个人应聘此岗位的优、劣势分析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应聘者完成演讲后,评委针对应聘岗位及演讲内容提出若干个问题,应聘者予以回答。在应聘者完成回答之后,评委打分,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标准进入考察评议阶段,达不到1:2标准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评议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到涵盖工作经历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实际业务能力等情况。

(三)体检

按照面试和考察评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四)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应聘人员;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五)公示

第五师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拟选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评议得分、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不少于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用。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第五师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薪酬结构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总量控制在该年度确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2020年双河经济开发区基础工资不低于第五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级工作人员基础薪酬,绩效工资依据绩效报酬系数核定,2020年绩效工资总额按不超过基础工资总额的1倍执行。

人员身份

管委会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后,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为双河经济开发区的人员,保留档案身份,聘期内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解聘时按照档案身份办理手续。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证明扫描件随报名表一并发送。

联系电话:0909-6666222(传真) 0909-6666227

第五师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1:双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www.xjshs.gov.cn/info/2201/438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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