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2020年第四批医疗卫生类“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643 次 日期:2020-09-21 1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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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0年第四批医疗卫生类“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根据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部署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人才3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按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卫生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不设学历要求。

2.乡镇卫生院: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为30人,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部分岗位需取得相应资格条件的依据岗位公告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新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新丰县人民医院给予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一定的安家费用: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取得非基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20万元;(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15万元;(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每人发放安家费15万元。

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19〕2号)规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可享受上岗退费补助,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8000元,聘用后分四年逐年退补,并要求在新丰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

其他待遇:

1.符合“丹霞英才”认定范围内的,实行“丹霞英才卡”服务。持卡人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2.符合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生活、租房、购房补贴以及便捷政务服务等相关人才待遇。根据不同层次、类别,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市财政10万元生活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同时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2.4万元生活补贴,本科生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1.2万元生活补贴。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到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现场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10、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10月12日下午17时。

3.报名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1.《新丰县2020年第四批医疗卫生类“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承诺书(附件3)1份,须本人亲笔签名。

3.个人近期同底(蓝底或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报考人员为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020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考时可提供成绩单作为相应资格凭证,一经获聘需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如实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六、考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对象评价维度表》(见附件4),采取人才基本情况评价与面试的形式进行。县人社局全面指导,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 人才基本情况评价

根据《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对象评价维度表》,从学历、职称、年龄、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对人才基本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占总成绩的50%。

人才评价分数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采取全封闭结构化形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占总成绩的50%。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仍然相同的,按职称高低确定名次;如职称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要求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卫生院设置岗位组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职位组中各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岗位。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需在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报考时为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获聘人员,需在聘期5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九、应试人员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的《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5,需签名)交给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如应试人员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区域。

九、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0751-2257368。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51041。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0年第四批医疗卫生类“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新丰县2020年第四批医疗卫生类“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对象评价维度表.xls

附件5: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附件6: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864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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