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960 次 日期:2021-04-13 16: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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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团委党组研究,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青少年发展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融情交流实践活动;为各族青少年提供就业创业、助学助教服务;开展文化体育、权益维护、婚恋交友等服务工作;为青少年开展网络文化服务相关工作,协调推动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进步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天山网(www.ts.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12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详见附件1。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

2.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前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2号自治区团委215室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需提供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附件3)、《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式1份,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次性发送至自治区团委组织部邮箱qtwzzb@163.com,邮件请以“姓名+联系方式+岗位代码”命名。网上报名需提供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或上传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报名联系人:张娜、曹晨晨联系电话:0991-2827187。

4.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6),也可咨询自治区团委。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天山网(www.ts.cn)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笔试占50%,面试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青少年工作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比例的,按实行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天山网(www.ts.cn)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天山网(www.ts.cn),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天山网(www.ts.cn)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6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此次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团委组织实施。按照招聘人员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天山网(www.ts.cn)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团委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1.自治区团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自治区团委在天山网(www.ts.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任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团委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回避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团委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2825724

十四、其他事项

1.自治区团委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要求,坚决杜绝人员集中,避免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天山网(www.ts.cn)及时进行公告。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天山网(www.ts.cn)发布的考试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2: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下载)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4: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下载)

附件5: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附件6: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04/85b161acaad14b14a03569f2b93d0c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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