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歌剧院第三季度(第一批)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2204 次 日期:2021-07-10 1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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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剧院2021年度第三季度(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男中音2人,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双簧管1人,圆号(能胜任第二或第四声部)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男中音(2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美声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4)热爱歌剧合唱表演艺术,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美声唱法,特别是歌剧咏叹调、重唱的演唱技巧,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5)具有拼读意大利文、法文、德文等语言的能力;

(6)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2、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3、双簧管(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4、圆号(能胜任第二或第四声部)(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应聘声乐演员还需提供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及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外国咏叹调演唱视频一段。

应聘器乐演奏员还需提供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及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独奏视频和乐队片段演奏视频各一段。

以上应聘材料请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5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业务展示,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1年07月09日

下载附件

附件1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业务人员).xls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709/t0035_140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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