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安市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9955 次 日期:2021-09-07 1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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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武胜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武胜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武胜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7名(一级科员,其中行政编5名,参公管理编2名)(见附件1)。

1.综合岗位2名;

2.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5名(因工作性质,需长期异地出差,有较大工作强度)。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符合选调条件的乡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中共党员,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除试用期以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9月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5日。

2.报名地点:武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武胜县沿口镇东街171号717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武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武胜县沿口镇东街171号717室),联系电话:0826-6228961。

(2)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分别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935003991@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武胜县纪委武胜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报考。(注意:务必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纪委监委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原则达到3:1,最低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对选调名额进行相应缩减。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0月8日17:30前到武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试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三个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分数线,仅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核依据,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1:1。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作为公示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清廉武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调动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川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提供近3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场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场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选调监督电话:0826—6777073(武胜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附件:1.中共武胜县纪委武胜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武胜县纪委武胜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自愿承诺书

中共武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来源:http://www.wusheng.gov.cn/gasylbzj/c109568/2021-09/02/content_f0acbae69130417ca7edbc7d279856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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