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红河州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3328 次 日期:2022-07-05 11: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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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红河州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按照可开考比例以及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现将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名单及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7日、7月11日上午8:00至10:00;

(二)体检医院地址: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沿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左右;

体检科室地址: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健康管理中心二区;

(三)携带证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男性471元/人,女性486元/人,如需进一步检查,需按指定体检医院的要求进行复检,体检相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到体检中心前台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并领取体检表;

2.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勿食豆类等易产气食物,体检时须空腹;

3.本次体检为入职体检,不得随意更改或漏检必检项目;

4.体检时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与回避;

5.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7.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政审

(一)请自行打印附件2《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政审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由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填写政审意见并盖章;

(二)政审表盖章后,请到蒙自体检时交至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蒙自市朝阳路94号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四、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详见附件3)或体检、政审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出现考试综合总成绩并列时,以持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审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劳动仲裁师、人力资源师等级高者优先递补;若递补人员同时持有相同等级资格证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各考生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中心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各考生应按公告规定时限及时提供资料,不按规定时限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请将政审表、体检报告于2022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交到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蒙自市朝阳路94号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示

本公告公示期: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地址或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咨询电话:0873-3721762、15987142211(罗老师)

地址:蒙自市朝阳路94号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附件(点击下载).docx

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5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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