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州兴义义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阅读:1445 次 日期:2023-03-31 16: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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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兴义义龙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291人。其中:市(区)直部门45人,乡镇(街道)65人,教育系统96人,卫生健康系统85人(市卫生健康局35人,市医院5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职位一览表》(附件1)《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位一览表》(附件2)《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截至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截至报名前由中共兴义市委组织部(或原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所辖村(社区)连续驻村满1年及以上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属于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兴义义龙公安系统所属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职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驻村干部”职位的考生,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

(4)报考“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截至报名以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村干部除外;

(6)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3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4月8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居民身份证过有效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 (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及时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区)直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4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改报。如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于4月9日17:00前须本人向市招聘办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如未影响报考资格不再进行信息修改。

(3)2023年4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再次提交确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7:00前。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0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确认及审查

1.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提示:加分审查期间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5月7日(周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100分(总分30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100分(总分30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参加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③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

④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

⑤报考教育系统职位须提供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还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所需印证材料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交复印件备案。

(4)其中报考职位在“其他报考条件”栏有其他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①截至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兴义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持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②报考“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有关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③报考“驻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由派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驻村工作起止时间)后,到中共兴义市委党建办复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④报考“兴义市公安局警务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注明工作年限)。

⑤报考“兴义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驻矿安监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3年及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报经兴义市能源局审核认定。

⑥报考“兴义市人民医院”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出具国家三级公立医院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工作年限)。

⑦报考“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并报经县(市)人武部审核认定。

(5)报考职位有报考专业要求的,以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6)有工作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公章。

(8)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9)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3.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1)面试

报考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职位,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授课(试讲)

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考生进行授课(试讲)。由兴义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授课(试讲)测试方案,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授课(试讲)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授课(试讲)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授课(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授课(试讲)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授课(试讲)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授课(试讲)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授课(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报考兴义市公安局警务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且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市招聘办负责体能测评指导和监督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体能测评组织及具体实施工作。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五)体检

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兴义市公安局应急警务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从参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其他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市招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中,教育系统职位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名次。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入围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围的,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5.凡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6.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7.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的,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0859—391526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兴义市纪委监委0859—3233055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网站对外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义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职位一览表

2.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位一览表

3.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一览表

4.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

5.《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

6.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兴义义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3: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4: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6: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zip

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303/t20230327_7877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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