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南州福泉市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福泉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600 次 日期:2023-05-31 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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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已划定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7楼1714室)。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获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有关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

(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面试拟定于6月上旬或中旬开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告,敬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书(附件5)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联系电话: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4-2215317(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附件1: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附件5:委托书示例.doc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来源:https://www.gzfuquan.gov.cn/xwdt/tzgg/202305/t20230530_79965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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