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网站 阅读:345 次 日期:2024-01-26 1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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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驾驶员2名,主要负责接送外聘专家、公务外出等工作。

二、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为5年。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五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参照事业编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6、限男性,具有C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件,熟悉本地路况;

7、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报考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机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2024年1月29日17时。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522822060@qq.com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审核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1日9时—17时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实践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5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50%。

现场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

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救护车驾驶员应聘人员驾驶规定场地路线车辆技能。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三)被考核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八、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2940445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员报名登记表》 下载连接:baomingbiao.docx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024年1月25日

来源:http://www.nmgdsyy.cn/tmpl/ywgk.html?pit_id=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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