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阅读:364 次 日期:2024-03-07 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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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现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甘肃省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甘肃省经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具体计划详见《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研究院报请省发展改革委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zgg.gansu.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3月12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研究院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院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3月13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3月12日(星期二)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达不到1:3比例时,由研究院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zgg.gansu.gov.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研究院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的应聘人员,或相关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复审不合格。

尚未毕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由研究院报请主管部门划定最低面试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考生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研究院组织。体检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会同研究院专门选派工作人员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及“甘肃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研究院负责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省发展改革委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人社厅备案。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研究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审批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研究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本公告由研究院负责解释。

8.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9.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0.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960346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人事咨询电话:0931-8960319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929139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0931-8929247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1.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考指南

来源:https://fzgg.gansu.gov.cn/fzgg/c111409/202403/173868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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