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
来源:上海戏剧学院网 阅读:756 次 日期:2013-06-09 16:57:5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学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莲花路 校区: 上海 市 闵行 区 莲花 路 211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无,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文化成绩(文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剧场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文化成绩(理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
(沪教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2488077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2495375
十四、网址 zs.st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