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
二、校址:
徐匯校区:上海市徐匯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新生就读地址)
三、专业招生计画及说明:
本年度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30人,视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学制及学费标准见附表。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佈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五、录取原则:
1、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2、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
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
‚ 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3、根据报考学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按国家规定执行;学生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收取。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八、监督机制: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免试生招生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86-21-6432 2204。
九、联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递区号:200234
电话:+86-21-6432 2695 传真:+86-21-6432 1667
十、网址: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sdzsb.shnu.edu.cn/
十一、其他须知
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当年《上海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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