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用)》和《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录用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9日)以真实姓名向泸州市公务员局、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或当面反映。
泸州市公务员局:0830-3103203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0830-2591348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zrsks.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32f38cc225247b7ba5fca7e142dfdfb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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