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辽市科尔沁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科尔沁教育局网 阅读:2038 次 日期:2013-10-24 1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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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户籍在通辽市科尔沁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符合认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包括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

二、教师资格申请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二)学历条件:

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部认可的学历为有效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按照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汉语文学科人员需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除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蒙古语、朝鲜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人员,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11月1日

申请认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网上报名,逾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将关闭。

五、网上报名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二)本人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六)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高中及以上申请人选择“通辽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申请人选择“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所有人员选择“科尔沁区教体局”。上报信息关系到“教师资格证书”打印是否正确,如出现上报信息与本人原件不一致,由本人负全责。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10月28日—30日,高中以上10月3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地点:科尔沁区教育局 人事股四楼401室(霍林河宾馆对过,原市发改委)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请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按钮(信息提交后,此按钮方可在页面左侧出现)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2份(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装订成本);可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左侧按钮下载,打印,并加盖品德鉴定单位公章。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7)凡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8)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3.2*4.3)蓝底照片4张及电子版(网上注册时用);要求申请人上交认定机构(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与电子照片、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9)现场确认时,核对申请表打印信息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签名;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装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必须打印,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一份。

七、体检安排

按“体检须知”在指定时间统一进行体检。

申请人员请到www.kqjtj.com中下载“体检须知”。(高中以上申请人员由通辽市教育局统计安排请关注网上通知)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非师范类毕业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面试、试讲、说课时间

(一)申请认定高中及高中以上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www.tlyxw.com

(二)申请认定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www.kqjtj.com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一)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二)上一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五)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十、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www.kqjtj.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尔沁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联系电话:8234645

举报电话:8244645

电子信箱:8234645@163.com(在认证期间,举报、咨询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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