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保局网 阅读:747 次 日期:2013-11-22 17: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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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1个部门颁发的《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法〔2013〕4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3〕15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芜湖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下一轮考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1、请准考证号9494345800724考生到芜湖市检察院干部科进行资格复审。

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10号;联系电话:2933037。

2、请准考证号1141345803007考生到芜湖市司法局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

地址:芜湖市城东政务文化中心C区310室;联系电话:3878950。

三、递补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

2、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还须提供籍贯、户籍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发现,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其他

后续信息均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wh.hrss.gov.cn/)发布,不再电话另行通知。

芜湖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递补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220.178.191.51/news.php?id=4468

2013年11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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