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决定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人数
工勤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后勤科(高州市铭洋酒店旁边,联系电话:0668-6683870、1382861337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高州市户籍,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部队工作(符合征兵政审条件);
3、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文科类毕业生,普通话较好,计算机初级以上水平,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表》上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要交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5、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6、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2:00;
面试地点:高州市人民武装部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683870;
2、凡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者需提前十五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3、面试人选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大约30分钟;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和体能测试,其中专业知识占60分,专业技能操作和体能测试40分。
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1、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取成绩最高者为考核人选;
2、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高州市人民武装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人民武装部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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