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开阳县教育局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贵州开阳教育网 阅读:1154 次 日期:2014-03-31 1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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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育室、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筑教人发〔2014〕63号文件),今年我县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为确保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符合黔教办师〔2011〕9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1年开始,经省教育厅评估批准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可允许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凡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视作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条件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有教育教学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教学方案设计、掌握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语言表达、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普通话水平:五年内考取的二级乙等(80分)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2日;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按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特别是申请资格种类、身份证号及申请学科。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纽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资格初审及领取报名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两学合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五年内考取的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按黔教语发〔2013〕 324号文件执行)、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于2014年5月19日—6月2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相关申请表格、档案袋,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于2014年6月3日—6月6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等。

(四)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

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经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对原取得两学合格成绩的非师范类申请者,经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6月中旬,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在开阳教育网(网址:http://www.gzkyedu.cn)人事信息栏通知。

(五)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由于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证书只有在信息全部导入网络版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申报合格人员编号后,教育部根据实际认定合格人数下发证书,所以到6月底才能拿到证书打印;证书发放时间将定于7月底,请各位申办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认定教师资格,严禁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任意放宽条件、借机乱收费。对违反规定,影响教师资格制度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稳定和申报人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流程严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 燕 0851—7220021

开阳县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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