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784 次 日期:2014-06-16 1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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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考〔2014〕3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9月7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6日上午0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9月6日下午02:00~04: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上午0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9月7日下午02:00~05:00物业管理实务

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即考2科)。乡镇职称不予认可

(三)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其中高中(含职高)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将采用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是国家报名系统唯一服务网站,相关报名链接请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的、或2012年之前(不含2012年)报名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无档案号。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6月21日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4年6月22日~6月26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老考生[指2012年和2013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的人员。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6月21日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4年6月15日~6月26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7月中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工作流程

步骤一,先到“行业主管局(房管局)初审处”提交材料初审;

步骤二,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处”提交材料复审;

步骤三,审核通过,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2012年和2013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且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打印的报名表显示有老考生档案号或考生类型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报考级别等信息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E074、E073、E038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名条件准确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角);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脱产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内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专学历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内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乡镇职称不予认可);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信息修改重要说明:

(1)考生注册信息原则上禁止修改。注册信息确需修改的,须向人事考试部门提供公安部门证明方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时谨慎填写。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在报名表未打印前(报名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电子照片”等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报名电子照片按要求处理好并完成上传后,需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南通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4年6月15日—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1-2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

(3)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2.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14年9月1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在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即不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级别须考4科,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级别须免2科。报考级别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并携带审核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七、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71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75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左右到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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