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请示老师,忘指点
来源:易贤网 阅读:1202 次 日期:2010-06-08 23:06:4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真诚请示老师,忘指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问题:老师,我是07年8月31日参加特岗教师工作的,到今年恰好是3年服务期满,今年有幸考公务员进入面试,但要资格复审,需要单位同意证明,1,这个证明应该是学校开还是教育局开,如果不开,那我有那些途径或办法;2,教育局出了个很不人道的文件是参加教育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否则不开具相关证明,对于特岗是否有约束力,这样规定是否合法,还有我该怎么办;请老师给以详细答复,在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感谢,铭记。

回复:1、通常单位或者教育局开证明都可以,特岗教师是与教育局签订的合同,一般教育局开。

2、对任职满三年的特岗教师没有约束力。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真诚请示老师,忘指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6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