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招聘)联系函
来源:易贤网 阅读:896 次 日期:2014-12-26 16: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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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招聘)联系函

[ ]第 号

XXX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10号令和《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经全面考核, 等 名同志被我单位录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现前来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请接洽。

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录用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岗位(工种)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户口状况及地址 失业人员类别或证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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