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好,乐于奉献,服从安排,愿意从事电话投诉咨询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个汉字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