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祖国,忠诚民办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2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026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