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滨江新区位于江门市区北部,西江西岸,规划面积174.4平方公里,未来发展规划人口60万,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江门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的未来城市中心,是推动江门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重要平台,也是江门东部城市带跨区域统筹开发、协同发展、扩容提质的核心载体。
中共江门市滨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分别为江门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委托蓬江区委、区政府管理,滨江新区党工委、滨江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分别与蓬江区委、区政府对应党政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一体化运作,主要负责滨江新区的规划建设、开发管理等职能。
为大力吸纳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江门市滨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干部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切实发挥规划建设和开发管理的主要职能,滨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拟在江门市范围内选调10名科员级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在江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江门单位)选调在编在职科员级公务员10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请见附件1(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上述经历计算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须提供工作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试用期满并已完成转正定级,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
(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九)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a4页面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2429556805@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选调+职位代码+姓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门市滨江新区面向江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4)工作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选调单位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形式进行确认并通知考试事宜,核发面试准考证(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在核发面试准考证时一并核实,此次选调不设笔试环节),未获通过入围考试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包括演说和答题两个环节,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演说和答题分数权重分别为40%和6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会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四)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体检情况,经滨江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上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调动程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 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蓬江区政务网站发布,江门市滨江新区党工委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0-3582379,林小嫒。
中共江门市滨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