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70643 次 日期:2020-11-18 11: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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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请您在参加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

一、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重点人群(考前14日内曾往来高风险地区)或“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橙码考生未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检测报告单为阳性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入场防疫检查。开考前1小时,考生开始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三、遵守防疫规定。考试期间,请考生保持个人卫生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进入考点后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聚集;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遵守考场规则。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试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 :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011/t20201118_15916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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