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楚雄考区考生须知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 阅读:1346 次 日期:2021-10-18 17: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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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楚雄考区考生须知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教师资格考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一环,是选拔真正适教、善教、乐教的优秀人才到教师队伍的考试,模范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职责,请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行,各位考生应遵守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考点开展疫情防控。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须知

(一)带齐材料。考生凭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并签字承诺的《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④有效 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进入考点,进入考场时将监测记录表交监考员存档,以上证件和材料不齐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要求有序通过安检进入考场。为方便快速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及考场。

(三)携带物品须知。(1)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一经查出将按违规处理。(3)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4)手机、手表、手环、小刀等违禁品禁止带入考场,各考点均设有考生物品寄存室,请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寄存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提醒:寄存物品领取时间为本场考试正式结束后,不得提前领取。

(四)考试时间。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应根据监考员指令交卷出考场,如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未到规定交卷时间擅自离开考场,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认定为 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考生诚 信考试电子档案》。

(五)作答须知。考生须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及条形码信息,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正确填涂考生信息,必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因不正确填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未在规定区域作答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注意个人防护

增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考试前后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考前14天(10月16日至29日)非必要不离开楚雄州。确需前往,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查看目的地、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和防控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政策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自己的行程轨迹,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二)考前

1.主动进行考前14天和考试期间个人健康监测

考生要积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风险排查和体温监测,考前14天起至考试当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体温≥37.3℃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楚雄州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3122624。

2.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考生要在考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前彩色打印。

“云南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并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及抗体检测为阴性证明。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并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及抗体检测为阴性证明。

(三)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为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四)考中

1.考生进入考点需交验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非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第二款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考生进入考点须进行现场体温检测,体温<37.3℃,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未到过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可正常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的考生按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的研判决定是否允许进入考点。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出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

4.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五)考后

考试结束后,按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注意保持距离,不拥挤、不扎堆。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科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签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表明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学校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cxz.gov.cn),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诚信考试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出现“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进行惩处。根据规定,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还将录入“云南省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纪舞弊将付出沉重代价,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箱:楚雄州教育体育局门卫室外(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2624。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到A4纸上,严禁擅自更改准考证信息,并认真阅读考试须知。

(二)我州各考点学校均为无烟校园,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三)本次考试考生人数较多,交通压力大,建议绿色出行,尽量不开私家车赴考。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路线,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交通拥堵耽误考试。

预祝全体考生身体健康,考出优异成绩!

附件:1.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

2.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楚雄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2: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1: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日程安排.pdf

来源:http://jytyj.cxz.gov.cn/info/1193/62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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