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补充公告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网站 阅读:1092 次 日期:2022-01-02 17: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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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补充公告

一、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起在全省各考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花校区考点除外)正常举行。

二、重要提示:因受疫情影响,原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考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花校区不再作为本次面试考点,考点变更为昆明学院洋浦校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考试时间调整为2022年1月10—11日(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务必注意此调整。

三、鉴于目前云南省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考生除严格遵守《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所列各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全体考生必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报告均可)。2022年1月8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6日起计算;2022年1月9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7日起计算;2022年1月10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8日起计算;2022年1月11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9日起计算。为了入场检测方便快捷,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检测报告。

(二)请考生提前3天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知晓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提前按规定准备考试规定证件,遵守考场和考试要求,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及路线,预留充足时间提前抵达考点,避免因疫情防控检测延误考试。

(三)考生须持续关注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一码一卡”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者由考点研判是否参加考试。

(四)除因参加考试所需出行外,考生考前应当减少跨省、跨县区流动以及不必要的聚集,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四、请考生持续关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和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与本次考试相关的信息公告,密切关注各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因违反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来源:https://jyt.yn.gov.cn/web/4a4b6eea2e394b9fb0ab9e5d469e909b/a0feb4994c95492eab0490d8f7214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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