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理州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众号 阅读:169 次 日期:2025-07-31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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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政复〔2024〕756 号),2025年8月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及文化课外聘教师(临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3名。

(二)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专业课外聘教师3名。

(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语文学科外聘教师2名。

以上岗位共公开招聘“外聘教师”8名。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招聘人员条件”(招聘公告第四项)。应聘人员年龄22周岁至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22周岁至55周岁;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2022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而被禁考的人员;

5.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2025年事业单位各类型招聘,及“公开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聘用)协议或考察合格拟聘用公示期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要身体和心理健康,不能患有传染性或心理性疾病,要能保证按学校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3人)和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3人)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所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年在校外从事的工作须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联。

3.语文学科外聘教师岗位(2人)优先聘用所学专业与语文学科(含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直接关联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即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不超过2人(含2人),则直接聘用,不组织考核;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超过2人(3人及以上),则组织本岗位所有报名应聘人员考核,根据考评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招聘考评方式

学校对参与应聘人员先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进行条件考评,条件考评评分相同无法确认录用人员时将组织本岗位所有报名应聘人员面试(实操考试)。条件考评和面试成绩(实操考试)各占总分的50%,按总分从高到低聘用。

5.工资待遇

(1)经考核聘用的外聘教师工资每学期从到校上课之日起至学期上课最后一日止,每月按实际上课课时量支付工资,课时(正常教学时间的一节课)工资支付标准为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和语文学科外聘教师岗位为60元/课时,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为70元/课时。

(2)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以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安排为准。不上课的法定假日和寒暑假不支付工资,因学校教学特殊需要,学校安排在法定假日和寒暑假期间上课的,工资支付标准按校务会研究决定执行。

(3)聘用教师请假、旷工期间,学校不支付聘用教师请假、旷工期间课时工资。

(4)学校只支付外聘教师实际课时工资,无其它任何保障性待遇。

6.学校外聘教师招聘原则上执行每年8月份招聘,被聘用教师聘期为一学年(不含部分特殊岗位)。被学校聘用的外聘教师均为临聘教师,学校将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及外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 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有效,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前往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粉色教学楼108室)。

3.报名时间: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7:00。具体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提交给校方(学校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及留存一份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含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和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因);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

(4)工作经历证明(要标注清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及起止时间),及科研、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含获得的各种称号、荣誉、证书等);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包括应聘资格初审和业绩评估。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1.应聘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业绩评估环节。

2.业绩评估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中的科研、业绩成果,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的综合评估。业绩评估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四)招聘计划开考及考核比例说明

本公告中所有岗位不受开考、考核比例限制。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七、条件考评及面试

1.条件考评。原则上,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层次、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证书等级、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教学工作年限、专业及学术成果等各项内容进行评分,择优录用。具体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招聘方案》执行。

2.面试。条件考评评分相同无法确认录用人员时将组织本岗位所有报名应聘人员面试(实操考试),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将组织热菜、冷拼和雕刻、中式面点制作三个项目考核;民间传统工艺(银铜器方向)将组织器物造型、锻打工艺、錾刻技艺三个项目考核;语文学科面试将组织试讲评分。

3.条件考评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具体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招聘方案》执行。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八、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由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为考察提供参考。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身体健康认定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务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校务会审核。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拟聘人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岗位待遇

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方案》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二、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外聘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未尽事宜由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3887228845(朱老师) 13529925240(马老师)

(二)监督电话:0872-4122076

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

2025年7月30日 

附: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考评细则

学校对参与应聘人员按以下细则进行条件考评,条件考评评分相同无法确认录用人员时将组织本岗位所有报名应聘人员面试(实操考试)。条件考评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按总分从高到低聘用。

1.学历、学位得分(满分20分)

最高学历为高中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8分,本科学历计

10分;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的加10分;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的加5分。(语文学科教师应聘人员学历层次不得低于全日制专科)。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分(满分20分)

持有与招聘专业对应职业技能中级(四级)证书计5分,高

级(三级)证书计10分,技师(二级)证书计15分,高级技师(一级)证书计20分。持有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最高等级证书计,满分20分,不累计加分。

3.相关工作经历得分(满分20分)

近年来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每年计5分,满分20分。应

聘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证明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工作。

4.教学经历得分(满分10分/20分)

近年来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5分,满分20分。近年来从事与招聘专业不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2分,满分10分。应聘人员需提供聘书或用人单位证明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5.其它项目得分(满分20分)

应聘人员因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且成绩、业绩突出而获得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各种表彰、称号、荣誉的可加分。县级计5分,州级计10分,省级计15分,国家级计20分。所获得的表彰、称号、荣誉必须为党委政府或其它官方组织的正规活动,各种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加分。表彰、称号、荣誉性质属同一次项目的不累计加分,不属于同一次项目的可累计加分。

三.其它事项

1.参与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应聘的人员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最迟须在学校开课前提供给校方)

2.需组织面试(实操考核)的,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异地竞聘教师试讲考核表》中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分。

3.提供的材料虚假,及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参与应聘的人员,学校有权在任何时间解聘被聘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具有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未尽事宜由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报名表:

外聘教师应聘报名表1.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7j_MNK-4dhi_cehVh9g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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