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三穗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贵州省三穗县政府网 阅读:998 次 日期:2013-06-20 1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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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2号)、《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3〕3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州教师发〔2013〕4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本县户籍生源招聘,在本县户籍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0、2011、2012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56名。

(二)县“特岗计划”

县“特岗计划”指标14名。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三穗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第一、二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 “马上注册”→ “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三穗县教育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6月24-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三穗县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还须提供进入高校之前的黔东南州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7日-29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3年7月3日。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黔东南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县户籍考生。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落选的,本人写出申请于2013年7月6日下午5点前交州教育局“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 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7月7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特岗计划”招聘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及州、县特岗办在通知其体检、补录时未接电话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被录取考生须在7月8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三穗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7月8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岗位考生都与我县签约,我县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县“特岗计划”县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县将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 在7月8日报州教育局,经州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2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7月17日-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三穗县教育局报名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还须提供进入高校之前的黔东南州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三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经县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于7月19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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