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高等学府,“百年征程书华章,而今迈步从头越”,新百年的起点,清华大学将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深厚的文化底蕴、精良的师资队伍、浓郁的学术氛围,清华大学将诚邀海内外英才,共创新百年的辉煌伟业。现将2013年教师新增正、副高级职务岗位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岗位数量
1. 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最高学位;
2. 身心健康,具有严谨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3. 符合清华大学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具备优秀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
4. 正高级岗位应聘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引领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的教学科研成果;副高级岗位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紧跟本学科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
5. 公开招聘的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学科方向、数量及具体要求见附录。
二、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校内应聘者按照学校《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将在9月发布)的要求提供材料。
校外应聘者可通过函件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 校外正副高级职务申报表(见附录);
2.本人近期的教学、科研成果目录,3-5篇代表性论著;
3. 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文献检索证明及其它成果和奖励证明等;
4.海外应聘者应提供不少于3封专家推荐信。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清华大学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一经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 所有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3. 本次公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对外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0日。
4. 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见《清华大学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公开招聘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问题也可咨询清华大学人事处。
5.聘任结果将于12月底正式公布。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清华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 系 人:刘敏 徐绍莉
联系电话:+86 10 62782920 62784869
传 真:+86 10 62770353
电子邮件:rcyjb@mail.tsinghua.edu.cn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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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正副高级职务申报表.doc》来源于抚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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