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如东籍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1998年3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