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综合交通执法需要,经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运输协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参照《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招聘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交通运输协助执法人员6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威远县辖区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协助执法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200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C1及以上等级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3年以上(含3年);
8. 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交通运输协助执法工作的;
8.有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运输协助执法工作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有嘉奖、立功表现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另加1分、2分;其余人员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荣获市、省级以上表彰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另加1分、2分;每人加分不超过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交通运输局五楼505、506办公室(严陵镇顺城西段32号)。联系电话:0832-8227376。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对报考者审查以上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招聘协助执法人员报名表》。
(五)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七)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疫情防控期间,报考人员需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者方可报名。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1依次确定拟体检人员。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低于本次参与面试人员总平均分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2日内,在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及公示
参照考录公务员政治考核的相关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组织等额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未发现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签订合同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经政治考核合格并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时间为2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工资及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已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安排, 如不服从安排者,一律解聘。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37033。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7376。
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weiyuan.gov.cn/news/show?id=16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