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考中教师资格证有关规定补充通知
来源:仓山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062 次 日期:2021-03-25 10:13:1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考中教师资格证有关规定补充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仓山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仓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考中教师资格证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经研究决定,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103/t20210322_4057847.htm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