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古蔺县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976 次 日期:2021-10-27 1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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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关于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1月3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组织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直接考核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因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报名地点: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办公室,地址:古蔺县宣传文化中心综合大楼五楼(古蔺县金兰大道153号),联系人:易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30-7222001。

4.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认定材料原件1份。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组织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确定)。体检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核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按规定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按规定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古蔺县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请参加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和雨伞。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现场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

(五)考生参加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全程、进出考核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参加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考生在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带至临时观测点进行个案预判后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现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

/rszl)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22001(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办公室)

易老师:13541490499

王老师:18982719935

监督电话:0830—7211939(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1.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中共古蔺县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意见.doc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6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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