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现对我区于2013年1月29日发布的《重庆市合川区201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问题作补充通知如下: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期间如不能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可暂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待领《准考证》时,再补交加盖学校公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二、报考职教岗位的财会、机械、数控、汽修、建筑、医学护理、舞蹈专业学科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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