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燃气集团公司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授权从事燃气特许经营,集燃气生产、输送、销售、管网设计及建设、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市属大型国有独资公用事业企业。集团由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南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及其投资企业组成。供气范围覆盖全市各区、县、市及沈抚新区部分区域,年供气量约10亿立方米,最大日供气能力600万立方米,总储气能力600万立方米。
一、选聘职位、人数
(一)选聘职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选聘人数:1名。
二、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燃气、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1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其中不少于10年及以上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相关产业工作经验,以及3年及上以大型城市燃气行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经验;
3.具备近3年连续年上缴税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副职或3年以上下一层级正职任职经历;
4.精通行业相关的企业管理、产业规划、工程管理等知识,熟悉企业管理相关流程,具备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5.具有优秀的计划、控制及领导能力,善于理解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出色的社交能力、组织协调管理和沟通能力;具有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三、选聘工作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由集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发布公告:在智联招聘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前程无忧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沈阳人才及国务院、辽宁省、沈阳市国资委网站,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3日。
3.报名人员登录智联招聘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前程无忧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沈阳人才及国务院、辽宁省、沈阳市国资委网站,按要求填报《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上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然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企业近3年年上缴税金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打包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招聘企业名+报名职位+姓名”命名,然后发送到syrc_kszx@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25日前。
2.中介机构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及应聘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3.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结合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对照标准,评出报名人员的基本素养分数,占总成绩的10%,其中:
(1)学历水平(3分):全日制大学为2分、在职研究生(或在职学习取得硕士学位)2.5分、全日制研究生为3分。
(2)职称等级(3分):中级职称及以下为1分、副高级职称为2分、正高级职称为3分。
(3)工作经历(4分):15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每增加1年工作经验加1分,最高分4分。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笔试人员。
2.笔试形式:综合能力和岗位胜任力,由中介机构组织命题,闭卷方式进行考核。
3.笔试成绩:采取 100 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4.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7日。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1.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由中介机构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评审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各1人、集团4人、外请市委党校专家1人。
2.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2019年12月31日。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五)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情况,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通过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分析评价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人选提名
集团党委向董事会提名拟聘任人选。
(七)体检
安排提名人选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讨论决定与公示
董事会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董事会聘任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由董事会与拟聘人依法签订《聘任合同书》《经营管理者目标考核责任书》。聘任结果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十)劳动合同期限、聘期
初次聘用与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定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务聘期3年。劳动合同期满,视工作实绩和集团经营需要,由集团党委按有关规定履行续聘等有关程序。
(十一)薪酬待遇和考核
执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具体金额面议。
四、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指导下,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官方发布渠道为:智联招聘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前程无忧全国首页和沈阳首页、沈阳人才及国务院、辽宁省、沈阳市国资委网站。
本公告由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gzw.shenyang.gov.cn/html/SYGZW/156334983669914/156334983669914/156334983669914/8366991447435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