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龙泉市第三批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692 次 日期:2020-12-03 11: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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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泉市第三批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国企人员招聘工作流程的通知》(龙国资办〔2020〕4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20年龙泉市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以2020年12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到2020年12月10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各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均以2020年12月10日为时间节点。

委培生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需在2020年12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方可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一楼东首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填写《2020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但需提交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报名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

2.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地点: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905会议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满分为100分

《综合应用能力》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相关要求详见公告第四点疫情防控要求)。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12月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咽痛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7760639)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笔试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检测进入。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专业均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和审核。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4.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龙泉市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20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

4.《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8-7760639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262228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578—7760022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2020年龙泉市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龙泉市国有企业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4: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信息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0/12/1/art_1229426774_426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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